結婚證人禁忌揭密:愛情見證人別亂找,可能造成婚姻無效!

結婚證人禁忌揭密:愛情見證人別亂找,可能造成婚姻無效!
如果不想造成婚姻無效,在出發登記以前,結婚證人禁忌一定要好好熟讀。
如果不想造成婚姻無效,在出發登記以前,結婚證人禁忌一定要好好熟讀。

隨著時代演變,現在許多人不見得會辦婚禮,反而傾向穿著優雅的輕裝,一起攜手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請親友到現場見證這美好的一刻。但結婚證人禁忌您知道多少呢?登記結婚時,證人一定要到現場嗎?需要請幾位親友簽名才合乎法律規定?如果是不認識的路人甲也可以擔任證人嗎?如果不想造成婚姻無效,結婚證人禁忌一定要好好熟讀唷!

延伸閱讀:登記結婚證人要到場嗎?登記結婚帶什麼?登記結婚必備懶人包

為什麼結婚需要證人?

即使辦過婚禮儀式,結婚證書仍需要兩位結婚證人簽名。
即使辦過婚禮儀式,結婚證書仍需要兩位結婚證人簽名。(圖片來源:The Stage)

如果家中有長輩,您可能曾經聽說以前只要「辦過婚宴、舉行過結婚典禮」,都會被認證是結婚,也就是所謂的「儀式婚」。但由於儀式婚缺乏了明確的認定標準,容易造成糾紛,因此從2008年5月23日開始,台灣正式宣布必須經由「登記結婚」才得以承認兩人之間的婚姻事實,且依據民法規定,除了向戶政機關提交書面的結婚書約以外,還需要至少兩人的蓋章或簽名,否則也無法生效。


擔任結婚證人需要具備什麼資格?

雙方的家人、親戚、好友、同學、同事等,都可以擔任結婚證人。
雙方的家人、親戚、好友、同學、同事等,都可以擔任結婚證人。

根據民法規定,擔任結婚證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
  • 年滿18歲且具備完全行為能力:具健全的心智能力,能明確理解結婚的法律意義。
  • 親見親聞並確認雙方有「結婚真意」:必須親自確認新人雙方是真的出自內心意願、以共同生活為目的結為夫妻。

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新人的家人、親戚、好友、同學或同事均可擔任證人。但請務必注意:雖然有些人在急迫時,會直接找路人或戶政機關人員簽名,但若對方完全不了解新人的交往過程與「結婚真意」,日後若有訴訟等情況,法院有可能因證人未實質見證結婚真意,而判決「婚姻自始無效」,較不建議這麼做。

【真實經驗分享】找路人簽,小心面臨「婚姻無效」!

許多新人在準備登記時,可能會在Threads或Dcard看到網友分享證人可以「找路人幫忙簽」的經驗。然而,從相關新聞來看,可能會有些隱憂。

根據過去的新聞案例,曾有一對夫妻因感情破裂鬧上法院,其中一方舉證當年的結婚證人是「隨便找來的路人」,不清楚兩人的交往過程。最終成為法官判定該次結婚不符法定要件的因素之一,婚姻屬無效。

Marrizine專業建議: 婚姻是人生大事,為了避免未來在財產、繼承等糾紛上吃虧,我們會建議還是邀請真正認識雙方、了解兩人交往過程的親友來擔任證人。這不僅是法律上的保障,更是為兩人的愛情留下最真實的見證。


避免5項結婚證人禁忌,婚姻合法、安心

留意5項結婚證人禁忌,避免婚姻無效。
留意5項結婚證人禁忌,避免婚姻無效。(圖片來源:The Stage)

雖說擁有一般行為自主能力且能正常溝通的人,都可以擔任結婚證人,但攸關於自己與另一半登記的重要時刻,建議最好還是注意下列5項結婚證人禁忌,除了讓您更心安理得,也可以避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發生婚姻無效的憾事。

結婚證人禁忌:1.證人不可請人代簽

有些新人可能會找已經成為夫妻的朋友或家人來做證人,例如:哥哥與嫂嫂、姊姊與姊夫,但可能會因為關係親近,有時候為了一時之便,會覺得幫對方代簽沒有關係。不過一定要注意,幫別人進行代簽的行為,其實會有偽造公文書的風險,所以千萬不要以身試法,讓一樁美事添上陰影。

結婚證人禁忌:2.證人不能比新人先簽結婚書約

新人最好先簽好自己的基本資料,最後才請結婚證人簽名。
新人最好先簽好自己的基本資料,最後才請結婚證人簽名。

在請證人簽名結婚書約以前,新人最好先簽好自己的「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戶籍地址」等基本資料,最後才請結婚證人簽名,讓證人確實發揮「見證新人結婚」的責任。

結婚證人禁忌:3.兩位證人最好雙方都認識

證人最好還是尋找兩人都共同認識的人,若對兩人交往過程都知之甚深更是上好人選,況且這兩格證人簽名欄如此珍貴,千萬別隨意請來只有一面之緣的人幫忙簽名蓋章,也能更顯出自己對這段婚姻的尊重喔!

結婚證人禁忌:4.結婚證人須滿18歲

雖然只要具備一定的心智能力,都能夠擔任結婚證人,但依照民法來看,須滿18歲才被認定為是成人,未滿18歲的對象都是「限制行為能力人」,並非擁有行為自主能力,所以要記得一定要尋找18歲以上的親友簽章,才不會誤犯結婚證人禁忌喔!

結婚證人禁忌:5.結婚書約日期塗改,須請證人簽章

「結婚書約日期」進行過修改,除了新人以外,兩位結婚證人也要一起簽名或蓋章。
「結婚書約日期」進行過修改,除了新人以外,兩位結婚證人也要一起簽名或蓋章。

繳交給戶政機關的結婚書約上,任何資料一旦經過塗改,新人都一定要在修改的地方簽名或蓋章,但如果是「結婚書約日期」進行過修改,除了新人以外,兩位結婚證人也要一起簽名或蓋章,表示對於新人改期登記結婚知情。


結婚證人的民間禁忌與傳統迷思

除了法律規定,許多人在挑選證人或登記日子時,常會受到民間傳統習俗約束。事實上,現代婚姻觀念已大不相同,以下逐一破除常見迷思:

離婚、喪偶或屬虎的人,不可以當結婚證人?

傳統習俗偏好選擇福祿壽齊全的「好命婆」,或是未離過婚的長輩擔任證人,甚至忌諱生肖屬虎者。但以現代觀念與法律角度來看,證人的婚姻狀況或生肖不影響婚姻效力,其實只要是新人重視、能給予真心祝福且滿18歲的親友,都可以是愛情的見證人。

鬼月(農曆七月)或守孝期間,不可以登記結婚?

傳統觀念認為農曆七月(鬼月)或父母守孝期內,不宜辦理喜事。然而現代禮俗禁忌較以前少許多,農曆七月也有具浪漫象徵的七夕情人節,許多婚禮業者亦會在此時提供優惠折扣。其實只要新人達成共識,任何日子都是邁向幸福的好日子。若有擔憂希望避開,也不宜過度譴責。


結婚證人與登記常見問題一次看

結婚證人與登記常見問題一次看
結婚證人與登記常見問題一次看

證人一定要親自陪同辦理嗎?結婚書約要準備幾份?找朋友擔任證人又該不該包紅包?以下整理結婚證人與結婚登記的常見問題,從證人到場、必備文件到紅包禮俗一次說明,讓新人辦理登記前先做好準備,順利完成終身大事。

Q:結婚證人登記當天一定要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現場嗎?

不需要!只要證人已事先在結婚書約上親自簽名或蓋章,登記當天不必親自陪同新人前往戶政事務所。

Q:結婚登記當天除了結婚書約,還需要帶什麼?

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時,請務必帶齊以下4大必備文件與物品,以免白跑一趟:

  • 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(外籍人士請帶護照)
  • 雙方戶口名簿正本
  • 結婚書約2~3份(須已有2位符合資格之證人親筆簽名)
  • 換發身分證規費、換發戶口名簿規費(如還須申請結婚證明書為100元/份)

至於2年內拍攝之新式身分證規格大頭照各1張,則可帶可不帶。

Q:找朋友當結婚證人要包紅包嗎?

台灣傳統禮俗中,新人通常會準備一個小紅包表達感謝之意,行情常見金額為600元至1,200元不等(取雙數吉利之意),主要用於表達誠摯的心意與謝意。若證人是親密的摯友或平輩,除了包紅包外,也可以透過請對方吃一頓好料,傳達感激之情。


避開結婚證人禁忌,成為實質意義的一家人!

一場婚禮辦下來,其實相當勞心勞力,因此並不是每個人都崇尚舉行婚宴,但結婚登記卻有其必要性,在面對這個不輸婚禮儀式的重要時刻時,除了得體的結婚登記穿著、挑選好日子之外,還要多加注意,小心別觸犯了結婚證人禁忌,才能真正與另一半成為實質意義上的一家人喔!

延伸閱讀:
登記結婚流程攻略:登記時間、地點、完整流程5個步驟輕鬆掌握
結婚前一天不能見面、不能去婚房?12大婚禮禁忌由來一篇了解!

Posted by 奕如